2年虚增营收超45亿元,多人被罚ST星

本文来源:时代周报作者:何明俊

*ST星星(.SZ)造假案尘埃落定。

*ST星星11月20日晚公告,11月18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送达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下称《告知书》)。时代周报记者注意到,*ST星星于年9月29日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ST星星及时任董监高均受到警告处分并处以相应罚款。其中,证监会拟对时任董事长刘建勋、时任总经理潘清寿、时任董事刘琅问分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拟对先后任星星科技财务副总监、财务中心总经理、财务中心总裁助理等职的杨述明,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目前,*ST星星已进入实质性合并重整阶段。

年7月,*ST星星与立马车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立马车业集团和浙江立马科技有限公司承诺,在取得6亿股转赠股票且上市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电动车智能制造产业园集群的建设与运营。

为履行《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ST星星以自有资金万元在江西省萍乡市投资设立江西立马车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立马”),作为建设新能源电动车智能制造产业园的项目公司,*ST星星持有江西立马%的股权。

公告显示,年8月3日,萍乡中院作出()赣03破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终止公司重整程序。*ST星星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就上述事宜,时代周报记者致电*ST星星董秘办,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图片来源:图虫网

巨额财务造假

据《告知书》,*ST星星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调查完毕。

*ST星星通过旗下多家子公司虚构销售业务、租赁和加工业务以及采购业务,达到虚增营收和营业成本的目的。同时,*ST星星通过子公司与供应商约定虚假折扣,通过虚假采购折扣来虚减营业成本。

*ST星星两年虚增营收超过45亿元。据《告知书》,年,*ST星星虚增营业收入14.39亿元、虚增营业成本2.65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1.74亿元,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22.68%、营业成本的4.98%和利润总额的.20%;年,*ST星星虚增营业收入32.58亿元、虚增营业成本15.95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6.63亿元,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39.26%、营业成本的22.22%和利润总额的.51%。

除此之外,*ST星星还少计商誉减值损失。据年报和年报,截至年12月31日,*ST星星收购星星触控及星星精密形成的商誉账面余额分别为3.06亿元和5.70亿元,均未发生减值。而这两家子公司分别于年12月、年7月已完成%股权收购。

由于*ST星星财务造假,两家子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依据的财务基础数据错误,从而导致少计提商誉减值损失。

年12月30日,*ST星星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显示,*ST星星对年度、年度和年中期财务报表进行了更正,分别调减年度、年度、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55亿元、28.69亿元、4.86亿元,分别占更正后净利润绝对值的.60%、.33%、.09%,且更正前后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分别调减年末、年末、年第一季度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净资产)14.55亿元、43.28亿元、48.14亿元,分别占更正后净资产绝对值的.08%、.46%、.86%,且更正后年末、年第一季度末净资产由正转负。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及其中介机构等因虚假陈述等的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11月21日,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宋一欣对时代周报记者说。

宋一欣分析,“星星科技案的索赔条件为年4月29日至年12月29日间买入星星科技股票或债券等证券市场公开发行产品,并在年12月30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登记。”

保壳成功,注入电动车业务

在重整前,*ST星星所在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中的显示器件制造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ST星星显示器件制造包括视窗防护屏和触控显示模组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主要为精密结构件的制造。

年,*ST星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但年至年,*ST星星长期处于亏损状态。年至年,*ST星星实现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6.99亿元、-12.81亿元、-27.50亿元和-13.85亿元。由于连年亏损,*ST星星“披星戴帽”,陷入保壳难关。

出售资产、卖股权等是ST股常见的保壳方式。年度,*ST星星接受了江西萍乡国资捐赠的江西益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48.75%的股权。与此同时,江西萍乡国资还豁免了公司及其子公司累计25.42亿元的债务。在多方努力下,*ST星星年净资产实现由负转正,成功避免了因连续两年净资产为负而退市的命运。

在此之后,*ST星星进入了破产重整程序,并寻找重整投资人,最终立马集团成为*ST星星的重整投资人。

《重整投资协议》约定,以*ST星星现有总股本9.58亿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13.68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可转增13.10亿股。其中,立马集团或其指定主体受让公司6亿股转增股票,持股比例为26.45%。9月16日,萍乡中院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ST星星控股股东也更变为立马集团旗下的立马科技,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应光捷、罗雪琴夫妇。

立马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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