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影像设备提供第三方生理门控信号接口,
#Q1
什么是软件核心算法?如果没有医疗影像和数据的后处理算法,是否可以算作无核心算法?
核心算法是指实现软件核心功能(软件在预期使用环境完成预期用途所必需的功能)所必需的算法,包括但不限于成像算法、后处理算法和人工智能算法。
#Q2
大型影像设备如提供第三方生理门控信号接口,但不含门控设备,注册资料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大型影像设备(如CT、MR、PET/CT等),如提供第三方生理门控接口,例如:呼吸门控接口、心电门控接口等,应在综述资料中明确可配合使用的第三方门控设备的相关要求,例如接口类型(含连接方式、数据协议等)符合的标准等;如果是专用接口,还应明确可配合使用设备的制造商、产品型号等。研究资料应提供配合第三方设备测试的验证确认资料。产品技术要求中应明确接口类型(含连接方式、数据协议等)及符合的标准(若适用)和门控相关的技术指标应进行检测。
#Q3
磁共振成像系统多个接收线圈联合使用时,注册资料应注意哪些问题?
应注意如下问题:在综述资料中应说明线圈联合使用时的组合方式、患者摆位方式以及对应的患者扫描部位;研究资料中提供信噪比、均匀性、二维扫描层厚、空间分辨力、鬼影等性能研究资料;产品技术要求除单个线圈的性能要求外,还应包括多线圈联合使用时的性能要求;临床评价资料应结合适用的扫描部位对联合线圈进行评价。
#Q4
X射线图像引导系统是否需配合放疗系统检测?
通用型图像引导系统,应选择有代表性的放疗系统进行兼容性验证,提供验证测试资料。说明选择测试的放疗系统具有代表性的理由。综述资料中应明确可配合使用的放疗系统的总体要求、接口的类型等信息。
专用型图像引导系统应和配合使用的放疗系统进行验证测试,并提供验证测试资料。综述资料中应明确配合使用的放疗系统的制造商、型号、注册证号(提供注册证复印件)等信息。
#Q5
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如适用于儿科人群,应如何提交研究资料?
由于儿童或新生儿对X射线非常敏感,如果申请人声称设备适用于儿科人群,应提供降低儿童或新生儿辐射剂量所需采取的措施。如自动曝光控制为儿科患者设计并校准;具有适合婴幼儿的低辐射剂量协议;特殊的滤过;低于成年人的辐射入射剂量,曝光限值提示;显示和记录患者剂量信息或剂量指数以及患者其他信息,如年龄,身高和体重(手动输入或自动计算);具有不用工具可拆除的滤线栅等。
#Q6
X射线类放射诊断设备用辐射防护附件,是否可以和诊断设备一起申报?
X射线类放射诊断设备使用时进行辐射防护的附件,如防辐射衣、防辐射帽、防辐射裙、防辐射围领、医用射线防护眼镜等,用于进行放射诊断时对人体的防护。该类防护附件通常和有源设备无电源连接和其他物理连接,分类目录中单独作为医疗器械管理,建议单独申报。不可拆卸的附件除外。
#Q7
磁共振成像系统多个接收线圈联合使用时,注册资料应注意哪些问题?
应注意如下问题:在综述资料中应说明线圈联合使用时的组合方式、患者摆位方式以及对应的患者扫描部位;研究资料中提供信噪比、均匀性、二维扫描层厚、空间分辨力、鬼影等性能研究资料;产品技术要求除单个线圈的性能要求外,还应包括多线圈联合使用时的性能要求;临床评价资料应结合适用的扫描部位对联合线圈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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