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电子产品安全,这场发布会为你解读新标

7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就《音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第1部分:安全要求》进行解读。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副司长耿欣: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今天的专题新闻发布会。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音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第1部分:安全要求》,新修订标准将在上述这些重要技术设备领域,为全面提高设计、生产、检测认证、销售、使用等各环节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强化标准支撑,守牢安全底线。

为做好上述国家标准的宣贯解读,我们今天邀请到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一级巡视员国焕新先生、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副司长杨旭东先生、总局质量监督司副司长王胜利先生、总局认证监督管理司副司长李春江先生、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刘贤刚先生,请他们为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首先请总局标准技术司一级巡视员国焕新先生介绍有关情况。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一级巡视员国焕新:

大家下午好!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加强关键技术领域标准研究,扎实做好基础和重点领域标准研制,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近日批准发布了GB.1-《音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第1部分: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下面,我就标准相关情况作简要介绍:

本标准的前身是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分别是《信息技术设备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安全要求》,这两项标准一直被强制性产品认证(CCC)作为检测依据。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原有两项标准在使用中也面临新问题。一方面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智能电视等电子产品在功能上出现高度融合,往往同时具备音视频和信息通信功能,分两项标准评估安全性对其生产制造、检测认证、市场监管等方面工作造成困难;另一方面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根据技术发展趋势已将音视频产品安全和信息技术产品安全两项国际标准合并,欧盟、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正在积极开展新版国际标准的转化工作,并将其作为检测认证和市场准入的依据。我国如果不尽快整合修订,实现国际接轨,将对我国电子产品的出口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组织开展了标准的整合修订工作,制定发布了新版GB.1强制性国家标准。

标准的本次修订主要有两方面突出改进:一方面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新版标准整合了原有的GB.1-《信息技术设备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GB-《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涵盖了音频、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的所有产品,顺应了当前技术产业发展趋势。另一方面技术上优化升级,新版标准运用安全工程理念,提出能量分级,全面考虑了各类电子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电击、着火、过热、声光辐射等六个方面的危险来源,并提出相应的防护要求与试验方法,助力电子产品安全防护精准化、科学化、规范化。

新版标准的发布实施有三个重要意义。

■一是有利于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实施标准。之前两项标准适用范围各有不同,导致诸多企业生产设计电子产品选用标准存在困惑。新版国标合并后,解决了以往适用标准界定难的问题,实现了产品生产、检测、抽查“一把尺子”,减轻了企业负担,提高了市场运行效率。

■二是有利于保障消费者健康安全。新版国标对原有两项标准的核心内容进行了深入梳理、补充和提升,对当前产品如无线充电、蓝牙耳机等新技术带来的新隐患,按照对危险源分级分类的理念提出具体的安全要求和测试方法,从防电击、防着火、防过热、防声光辐射等多方面保护人身财产安全。

■三是有利于促进我国电子产品出口贸易。新版标准修改采用了国际标准IEC-1,主要技术内容与国际保持一致。企业按照新版国家标准生产电子产品就能符合国际安全评估体系要求,消除了国际贸易技术壁垒,助力我国电子产品“走出去”。

新版国标已于年7月19日发布,并将于年8月1日正式实施。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一是做好标准宣贯解读工作。制作简单明了、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通过电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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