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流电源屏技术要求

设备制造应满足下列规范和标准:

V直流系统的制造、验收和交接试验应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未提及部分参考ANSI、IEC标准。

投标单位的产品应符合下列最新版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但不限于此:

GB《静态继电器及保护装置的电气干扰试验》

GB《继电器及继电保护装置基本试验方法》

GB《低压直流电源设备的特性和安全要求》

GB《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1《半导体变流器基本要求的规定》

GB/T《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

GB/T.3《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装置的电磁兼容性辐射电磁场》

GB/T.3《电气继电器的绝缘试验》

DL《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DL《静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DL/T《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

DL/T《电力用高频开关整流模块》

DL/T《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

DL/T《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DL/T《低压直流成套开关设备》

DL/T《小型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规程》

DL/T《火力发电厂、变电所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定》

DL/T《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

DL/T《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GB.1《固定型防酸式铅酸蓄电池技术条件》

GB.11 《电工名词术语、蓄电池名词术语》

YD/T99 《通信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

IEC-2 《固定型铅酸蓄电池一般要求和试验方法》

DL/T《阀控式密封蓄电池定货技术条件》

GB《包装贮运标志》

2.1.4.2总则

(1)由投标单位提供的设备技术规范应与本技术规范书中规定的要求相一致。投

(2)本合同文件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标准,投标单位应提供一套满足本合同文件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

(3)如果投标单位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单位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

(4)投标单位须执行本规范书所列标准。本规范书中未提及的内容均应满足或优于本规范书所列的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有关国际标准。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单位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该类最高标准执行或按商定的标准执行。

(5)规范书经双方确认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1.4.3设计型号要求

配电室设一套V直流系统,设1组V阀控式密闭铅酸免维护蓄电池,不设端电池和降压措施,每组18只电池,10小时放电容量为65Ah,每只蓄电池放电终止电压10.8V,均衡充电电压13.8V。额定直流系统电压为V,直流母线电压变化范围为直流系统额定电压的85%~%以内。V直流系统接线为单母线,两线制,不接地系统。每套蓄电池配一套高频开关充电装置,充电装置额定输出电流20A,高频开关充电模块数量按N+1配置。

V直流系统馈出线回路数:馈线回路,采用直流空气开关,额定电流16~32A,每类馈出线回路均匀分配在母线上。馈线回路配置最终以图纸为准。

2.1.4.4高频开关充电模块基本技术参数

交流输入电源电压:AC±20%V

交流输入电源频率:50±10%Hz

交流输入电源输入回路数:2回

功率因数:≥0.9

稳流精度:≤±0.5%

稳压精度:≤±0.5%

动态响应:≤μS

波纹系数:≤0.5%

多模块并列运行均流不平衡度:≤±5%

冷却方式:智能风冷

整机效率:≥90%

噪声:≤55dB(距装置1m处)

工作环境温度:-5℃~+45℃

2.1.4.5技术性能要求

(1)直流系统中各功能单元均为具有CPU的智能化单元,监控采用总线结构分散控制集中管理的方式,任一单元的故障均不会影响其它单元的正常运行。

(2)直流系统中各功能单元应具有抗电磁干扰功能,可在恶劣电磁环境下正常工作。

(3)直流系统设降压装置。

(4)直流系统充电设备采用高频开关模块,采用N+1热备份方式运行,互为备用,当任一模块发生故障时,系统应报警,但不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

(5)直流系统采用模块化屏架结构,功能单元分隔布置。

(6)高频开关充电模块EDSD10ZF

模块采用软开关技术及全隔离防尘结构。

模块应具有良好的电磁兼容性能,电磁干扰小,符合IEC相关标准。

模块应具有手动、自动和受监控器控制三种运行模式;

模块应具有带电插拔功能,更换时间小于3min;

稳流精度、稳压精度及纹波系数

当交流输入电源电压在规定范围内变化及直流输出电压在调节范围内的任一值上,直流输出电流在额定值的20%~%范围内变化时,其稳流精度应不大于±0.5%,典型值0.10%。

在稳压状态下,交流输入电源电压在规定范围内变化,直流输出电流在额定值的0~%额定值范围内变化时,直流输出电压在调节范围内的任一点上保持稳定,其稳压精度应不大于±0.5%,典型值0.05%。

交流输入电源电压在规定范围内变化,直流输出电流在额定值的0~%额定值范围内变化时,直流输出电压在调节范围内的任一点上,模块纹波系数应不大于0.5%,典型值0.01%。

限流及限压性能

当输出直流电流在50%~%额定值中任一数值时,应能自动限流,降低输出直流电压;并当过载或短路排除以后,能自动地将输出直流电压恢复到正常值工作。

当输出直流电压上升到限压整定值时(%标称电压可调),应能正常工作,并当恢复到正常负载条件以后,能自动地将输出直流电流恢复到正常值工作。

单体模块至少应具有下列功能:

稳压、稳流功能

均/浮充电压、电流设置功能(手动/自动)

均/浮充转换功能(手动/自动)

自主均流功能

自动限流功能

输出电压、电流显示功能

运行状态显示功能

超温自动保护功能

输入、输出过欠压保护功能

遥控、遥测、遥信、遥调功能

(7)防雷系统

直流系统应有三级防雷系统。第一级安装在电源系统交流输入前,第二级安装在电源系统交流配电部分,第三级位于充电模块内部。过电压保护器件具有状态显示功能,可以显示该器件是否处于完好状态。对于不可恢复的防雷器,损坏后应能发告警信号。

(8)交流接地系统

每个模块后部与机架连接处设有模块交流地点,保证每个模块与机架同时可靠接地。

(9)蓄电池组(投标单位组屏)

本直流系统配置1组V阀控式密闭铅酸免维护蓄电池,不设端电池和降压措施,每组18只电池,10小时放电容量为65Ah/AH/AH/AH,每只蓄电池放电终止电压10.8V,均衡充电电压13.8V。

当蓄电池运行环境温度在-10℃~+45℃条件下,其性能指标应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正常使用条件下,蓄电池的使用寿命应不低于10年。

蓄电池组按规定的试验方法,10h率容量应在第一次充放电循环时不低于0.95C10,第五次循环应达到C10。

蓄电池间接线板、终端接头应选择导电性能优良的材料,并具有防腐蚀措施。蓄电池槽、盖、安全阀,极柱封口剂等材料应具有阻燃性。安装支架需有防腐措施。

蓄电池采用全密封防泄漏结构,外壳无异常变形、裂纹及污迹,上盖及端子无损伤,正常工作时无酸雾逸出。

蓄电池极性正确,正负极性及端子有明显标志,便于连接.极板厚度应与使用寿命相适应。

蓄电池使用期间安全阀应自动开启闭合,闭阀压力应在1kPa~10kPa范围内,开阀压力应在10kPa~49kPa范围内。

二个蓄电池之间连接条的压降,3I10时不超过8mV。

电池组间互连接线应绝缘,终端电池应提供外接铜芯电缆至直流屏的接线板。

蓄电池在大电流放电后,极柱不应熔断,其外观不得出现异常。

蓄电池封置90天后,其荷电保持能力不低于85%。

蓄电池的密封反应效率不低于95%。

蓄电池具有很强的耐过充能力和过充寿命。以0.3I10电流连续充电16h后,外观应无明显变形及渗液。

蓄电池在-30℃和65℃时封口剂应无裂纹及溢流。

制造厂提供的蓄电池内阻值,应与实际测试的蓄电池内阻值一致。

(10)元器件及接线

直流系统中各元器件的选择应经招标单位认可,所有元器件均应具有产品合格证,凡属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颁布的1年第33号公告《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内规定的产品,还均应通过中国强制认证(ChinaCompulsoryCertification,简称3C认证)并提供3C认证证书。

熔断器式隔离开关、隔离开关、直流空气开关应采用国产优质产品。

各种信号灯、指示灯应采用新型节能灯(不含氖灯,如半导体发光管等),选用国产优质产品。

各测量表计、转换开关、指示灯、信号灯、参数调整旋钮等均应有明确文字说明及调节方向标记。转换开关采用国产优质产品。

所有接在直流母线上的元件均应经直流熔断器或直流空气开关保护。

系统中的直流空气开关应具有相应的直流灭弧能力(开断能力不小于10kA),并保证与上、下级熔断器或空气开关之间的配合特性。

表计、控制、信号和保护回路连接用线应为阻燃型铜芯绝缘线,最小截面不小于1.5mm2。所有导线应牢固的加紧,设备端子均有标字牌。对外引接电缆均经过端子排,端子排采用凤凰端子,阻燃、防潮型,每排端子排留有15%的备用供招标单位使用。每个端子排只接一根导线,内部跨线可以接两根导线。

(11)直流屏(柜)

V直流系统(包括馈线、蓄电池组)由投标单位负责组屏并成套供货,直流屏(柜)的型式及元器件布置应便于安装和维护,每块屏尺寸:××0mm(宽×深×高),65AH至AH直流系统按2块屏,AH直流系统按3块屏。

屏柜组装后应整洁、美观,表面涂镀层应均匀、光洁、无划痕。所有连接紧固件均具有防腐蚀镀层。

屏柜结构为柜式,后开门。门的开启、关闭应灵活。

屏面距地面mm范围内不应布置元器件,否则须经招标单位认可。

电气元器件、小母线座、汇流排和端子排均应有清晰标记。

汇流排和主电路导线的相序和颜色应符合有关规定。

连接导体或导线的截面积应满足载流要求。直流屏主母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mm2的铜导体。

屏柜应具有良好的绝缘性能。对地绝缘电阻应不小于5MΩ,各带电体之间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MΩ。

屏内使用的电器元件,如开关、按钮等应操作灵活,测量仪表,满足精度要求,各类声光指示信号应能正确反映各元件的工作状况。

屏柜防护等级:不低于IP30。

屏柜颜色由招标单位确定。

2.1.4.6供货范围

投标单位应确保供货范围完整,以能满足招标单位安装、运行要求为原则。在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属投标单位供货范围)由投标单位补充。

(1)设备范围

投标单位提供的V直流系统应包括以下供货范围(除有特别注明外,高频开关充电装置1套,蓄电池1组和相应直流屏设备)。

投标单位应提供V直流系统范围内的辅助设备、相关附件,至少包括,但不限于:

高频开关充电模块

蓄电池管理模块(可与集中监控器合并)

馈线状态检测模块(可与集中监控器合并)

防雷系统

直流屏(包括充电器屏、蓄电池屏和馈线屏等)

变送器

投标单位提供的设备间所有联系电缆(阻燃型)

蓄电池组

其它附件

(2)投标单位要确认上述V直流系统设备的供货范围,但不限于此,并按下表要求填写设备清单(不仅限于此)。

(3)备品备件

投标单位应向招标单位提供安装、调试、运行和维护所需的最低限度备品备件,按表1和表2格式要求提供详细的备品备件清单(注明零部件的名称、型号或规格、生产厂家等)。

(4)专用工具

投标单位应向招标单位提供必要的专用工具,按表格式要求提供详细的专用工具清单(注明零部件的名称、型号或规格、生产厂家等)

2.1.4.7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投标单位至少提供下列图纸、资料、技术文件,投标单位在报价书中应列出分阶段提供图纸资料技术文件的清单。

直流系统远传端子排图

电池巡检仪安装图

电缆清册

各功能单元型式试验报告

其它说明:上述图纸资料可在签定合同时增减、调整、确认。图纸资料的具体交付进度在签定合同时明确,其中供设计用图纸及资料应在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提供给招标单位。

设备监造检验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投标单位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验/见证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

施工、调试、试运、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提供设备安装、调试技术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的详尽图纸和技术文件,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等。

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投标单位须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包括以下但不限于:

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投标单位提供在设计、制造、检验、验收时所遵循的标准、规范和规定等清单。

设备和备品备件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备件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各种清单),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运输超重和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所有需要进行3C认证的元器件的3C认证证书。

其它要求

投标单位在提供确认图纸时必须提供为审核该张图纸所需的资料。招标单位有权要求投标单位对其图纸中的任一装置任一部件作必要修改,而招标单位不需承担额外费用。

在收到招标单位最终认可图纸前,投标单位所购买的材料或制造所发生的费用及其风险全由投标单位单独承担。

投标单位生产的成品应符合本技术规范书要求。招标单位对图纸的确认并不能解除投标单位对其图纸的完善性和准确性应承担的责任。

2.1.4.8性能验收试验

(1)质量保证

设备制造应执行附件提出的标准及有关的其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投标单位提供的产品应符合本规范书的各项要求。

投标单位应随投标书提供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

投标单位应提供下列设备质量证明:

产品合格证;

制造、检验记录;

材料合格证;

出厂试验报告;

(2)试验

试验的项目见下表,试验方法按附件提出的标准及有关的其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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