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防护安全工作制度
放射科放射防护安全工作制度
1、加强放射安全防护管理,成立放射防护领导小组,明确放射事件应急处理措施;2、工作人员必须取得相应上岗资质,熟练掌握业务技术和放射防护知识,正确合理使用X线检查。3、工作人员自觉遵守防护规定,避免不必要的照射。防护基本原则是∶缩短时间、增加距离和使用屏蔽。4、防护物(如铅屏、铅围裙、铅领、铅玻璃眼镜、铅手套、铅椅)应具有与所使用射线能量相适应的防护性能。已损坏防护物,应及时检查更新。5、尽量避免不必要的重复照相,多片位检查可分次投照。对儿童的透视或摄片,应尽量减少使用。6、严格按照"医用X线诊断放射卫生防护规定"要求,对受检者进行防护。7、投照时,对病人非检查部位,尤其是甲状腺、性腺等部位做好防护。8、曝光时,除受检者外,其他人员应离开照射室,技术操作人员应在隔离室操作。9、孕妇(尤其怀孕期三个月内)一般不宜作X线检查,必须时,须穿戴防护用具。10、陪伴人员需扶持病人时,应穿戴防护用具,严禁孕妇及18岁以下青少年扶持病人作检查。11、严格执行检查资料的登记、保持、提取和借阅制度;
放射防护安全工作制度转载请注明:http://www.abuoumao.com/hyfz/3109.html